建设管理部门(74家)
电话:86652688
地址:璜土镇澄路3555号
公司介绍: 江阴春潮家具广场是一家专业的集家具设计、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公...
参观企业 江阴市璜土春潮家具商行 江阴市璜土春潮家具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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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运河东路388号
公司介绍: 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无锡市政府的非营利性全民事业单位,负责无锡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并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四)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五)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和使用等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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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8号楼7楼
公司介绍: 机构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参与起草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市场和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规划,编制中近期城市建设计划纲要,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履行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二)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三)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各类企业(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根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和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统一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合同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社会性投资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负责相关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牵头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五)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建设技术科技成果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会同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在全市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及验收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商品房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实施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住宅发展计划;牵头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民居住集中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八)指导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建设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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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亭华夏南路9号
主营产品: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环卫行业、城市绿化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和河道保洁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镇(街道)环卫作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保障活动;负责辖区内道路、河道、小区、工地等环境卫生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四)负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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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解放东路800号燃气大厦
公司介绍: 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资本66.45亿元,为国有独资集团公司,位列“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集团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专业从事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以及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集团经营业务涉及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环卫、照明亮化、热力电力等多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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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7号楼6楼
公司介绍: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锡委发[2009]83号)和《中共宜兴市委、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发[2010]5号),设立宜兴市旅游园林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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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环科园岳东路5号
公司介绍: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和市有关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公用事业行业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制定全市相关公用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制定全市相关公用事业行业建设的目标和运行、技术、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规范,制定相关公用事业产品及服务质量的评价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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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宜城永安路15号
公司介绍: 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系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二00三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运作,副科级建制,内设综合管理、基金运作、财务审计科三个职能科室。经“无锡中心”授权,负责管理宜兴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等项工作。经授权后的具体职能为: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受理职工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催建和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办理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承办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开设住房公积金存款户、结算户等并委托办理金融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核算和办公经费的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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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宜城陶都路115号
公司介绍: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依法行政、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和财务、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内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及建设系列各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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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堰桥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大楼
公司介绍: 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惠山区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惠山区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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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亭南区间横路2号
主营产品: 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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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蠡溪路255号城管大楼北大楼
公司介绍: 滨湖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在桃园新村119号。公司联系电话:051085878790。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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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解放东路800号市政公用大厦
公司介绍: 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地址在解放东路800号燃气大厦。公司联系电话:051082726561。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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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观山路199号8号楼437室
公司介绍: (一)承担全市城市道路(桥梁)、供水、生活饮用水(纯净水)、排水、污水(再生水)处理、城市燃气、城市照明(亮化)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城市绿化、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责任。   (二)起草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编制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   (三)拟订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政设施维护和大中修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城市绿化、公园重点工程的建设;负责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全民义务植树费的收缴工作;编制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专项经费计划并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参与编制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计划。   (四)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排水、城市绿化、城市道路照明(亮化)及附属市政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管理;负责城市绿地和古树名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五)负责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和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市场。组织审定城市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依法审查绿地内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规划;依法对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养护工程业主方、承包方、中介方等市场主体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住宅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绿化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对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七)推进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科技进步工作。制定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开展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行业技术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社会绿化工作。拟订城乡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编制全民(军队)义务植树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和植树造林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